金蛇献瑞   悦启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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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含延误险)山河令旅游保险 > 山川计划
  • 保障目的地:
    国内旅游
  • 保险属性:
    境内
  • 保险来源:
    自营产品
  • 是否可退:
    可退

(境内含延误险)山河令旅游保险 > 山川计划

总价:2.00 立即购买
保障详情 投保提示 投保须知 常见问题
保障详情
投保提示
保障范围山川计划
意外身故、残疾 10万元
高风险运动意外身故、残疾 2.5万元
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 10万元
突发性疾病身故或全残 5万元
意外伤害及突发性疾病医疗费用 (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100元,社保可报销范围内按100%比例赔付) 1万元
中暑医疗费用 (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100元,社保可报销范围内按100%比例赔付) 1万元
其中高风险运动意外伤害医疗费用 --
其中意外狂犬疫苗费用 300元
其中意外牙科治疗费用 1000元
意外伤害及突发性疾病住院津贴 (最长不超过180天) --
旅行延误 (每延误4小时赔付保额的50%) 200元
随身财物损失 (不含现金或手机、平板等数码电子产品) --
旅行证件遗失 200元
甲乙类传染病身故 1万元


投保须知

销售区域:
中国大陆(除港澳台)。

承保机构:
本产品由利宝保险有限公司承保,利宝保险有限公司在重庆、北京、浙江、宁波、广东、山东、四川、石家庄、天津、河南、云南设有分支机构,本产品的销售区域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承保年龄:

本产品承保区域限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承保年龄1周岁-100周岁(含1、100周岁)。按中国银保监会规定,除航空意外身故及重大自然灾害意外死亡外,任何不满10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死亡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死亡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本公司对超出中国银保监会规定的限额的保险金额不承担保险责任。71-80周岁的被保险人,各项责任的保险金额为保险单载明金额的50%,保险费不变。81周岁以上的被保险人,保险人不承担突发性疾病身故及全残(含猝死)、紧急医疗运送及送返的保险金给付责任。81-90周岁的被保险人,除保险人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的保险责任外,其余各项保险责任的保险金额为保险单载明保险金额的25%;91-100周岁的被保险人,除保险人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的保险责任外,其余各项保险责任的保险金额为保险单载明保险金额的10%。 

承保范围:
本产品意外身故和意外医疗责任承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低风险运动:海拔6000米以下的休闲旅游、远足徒步、登山运动、山地穿越、露营、固定路线洞穴体验;定向运动、拓展活动、场地趣味活动、自行车运动、场地/越野轮滑、自驾车旅行;游泳、划船、帆船、帆板、皮划艇、场馆内攀岩运动、骑马游玩;

本产品高风险运动身故残疾和高风险运动意外医疗费用责任(如有)承保高风险运动为非竞技类的以下运动:海拔6000米以下的徒步穿越无人区(沙漠、戈壁等)、山地自行车越野、攀冰、丛林飞跃、飞盘、海上摩托、速降、山地穿越、野外生存、潜水(下潜深度不超过18米)、溯溪、漂流、马术培训、马术比赛(竞速赛、绕桶赛)。

本产品不承保以下高风险运动:潜水(18米以上)、跳伞、热气球、滑翔机、滑翔翼、滑翔伞、动力伞、蹦极、滑雪运动、户外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车及未在保险单中载明的其他高风险运动。


承保区域:
本产品承保区域限中国大陆境内(除港澳台地区)。

投保份数:
在同一保险期间内,每位被保险人仅限投保一份旅行意外伤害保险。若同一个被保险人就同一旅行同时投保2份(或以上)任何旅游险产品,则仅按保额最高者作出赔偿。

特别提示:

1. 本保险仅限在旅行社报名参团的客户投保,理赔环节,保险人保留收集被保险人参团的相关证明材料的权利。

2. 本保险中突发性疾病身故保险责任为被保险人因罹患突发性疾病,并自疾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因该疾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或条款所附“全残程度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的,保险人按本责任项下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如被保险人因既往疾病、慢性病或相关并发症导致的身故或全残,属于除外责任,保险人不予赔付。

3. 本保险中的意外伤害及突发性疾病医疗费用与中暑医疗费用共享保额,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100元,扣除免赔额后,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按条款约定在社保可报销范围内按照100%的比例赔付,最高以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为限。其中被保险人因动物意外抓咬导致的接种狂犬疫苗的费用,赔偿限额为300元;被保险人因遭受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而产生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牙科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被保险人因参加保险单载明的高风险运动期间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而产生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根据具体方案而定

4. 本保险中的意外及突发性疾病住院津贴责任(如有)最高赔偿天数不超过180天,具体以保险单载明为准。

5. 本保险旅行延误责任承保因流行疫病或大规模流行疫病导致的旅行延误,每到达延误时间超过4个小时,赔付保险单载明的旅行延误保险金额的50%,累计赔付以保额为限。

6. 本保险中的随身财物损失责任(如有),不赔偿现金或手机、平板电脑等数码电子产品的损失,具体以保险单载明为准。

7. 本保险亲属前往处理后事及亲属慰问探访责任,保险人以保险单载明的保额为限,对被保险人的一位成年亲属前往被保险人身故地或所在地之间的经济舱机票、船票、火车票或汽车票及实际支出的不超过300元/天的住宿费用(限三星级酒店标准间)承担赔偿责任。

8. 本产品甲乙类传染病身故责任无等待期,承保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确诊或罹患甲乙类传染病,并自确诊之日起90日内因该传染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的保险责任。但出现下述任一情形,都不属于保险责任: 1)在投保前已被确诊罹患甲乙类传染病,或在投保前已出现甲乙类传染病的相关症状体征,等待确诊的;2)在投保前因有被感染甲乙类传染病的风险而被医生或相关机构建议或实际实施隔离措施的。


外籍人士
本产品外籍人士投保要求:一年内在中国境内(不包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居住超过183天,且持有有效居留证件的外籍人士及港澳台同胞。

产品说明:

1. 生效时间:本产品最早投保后1小时生效。所有当日投保、当日起保的保单(即保险期间开始于投保日当日的保单),除旅行延误责任外,该保单其他保险责任生效时间以保险单载明的保险起期为准,旅行延误责任的生效时间为保险单载明的保险起期的次日零时。
2.被保险人在北京市平谷区、密云县、怀柔区所有医院以及的就医均不属于本保险合同认可医院,建议被保险人去往其他区域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就医。如因急诊情况导致被保险人必须在以上区域医院就近治疗,保险人仅承担首次急诊治疗费用,后续治疗要求被保险人去往其他区域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就医。
3.本保险提供的旅行援助服务(如有)包括电话医疗咨询、国内诊所或医院介绍、紧急口讯传递等。
4.本保险中的伤残适用《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JR/T0083-2013)规定的评定原则对伤残项目进行评定,并按评定结果所对应该标准规定的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伤残等级一级至十级对应的给付比例分别为:100%、90%、80%、70%、60%、50%、40%、30%、20%、10%。
5.本保险合同所载各项保险利益不承保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或者为该次旅行预定相关旅行服务时已获知或已存在可能导致发生该保单上所载任何一项保险事故的情况或者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旅行服务提供商、政府、其他第三方机构已经宣布或已经发生的任何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罢工或旅行目的地的突发传染病、军事演习。

6. 偿付能力告知:利宝保险有限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监管要求,详情可在利宝保险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的“公开信息披露”处查阅。公司官方网站地址:http://www.libertymutual.com.cn/


服务流程:
理赔流程:出险-报案-保险公司-资料提交-案件理算审核-领取赔款,具体请访问:http://www.libertymutual.com.cn/


常见问题
  •  本产品是否能当天生效?
     最早投保后1小时生效。
  •  本产品的财产损失责任是否承保手机丢失损坏?
     不赔偿现金或手机、平板电脑等数码电子产品的损失。
  •  在提前获知恶劣天气的情况下依旧购买机票出行导致的航班延误是否承保?
     本保险合同所载各项保险利益不承保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或者为该次旅行预定相关旅行服务时已获知或已存在可能导致发生该保单上所载任何一项保险事故的情况或者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旅行服务提供商、政府、其他第三方机构已经宣布或已经发生的任何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罢工或旅行目的地的突发传染病、军事演习。